“中韩友好大使杯”交流活动
暨第五届艺术中国青少年国际展示交流活动
中韩两国是东亚地区的重要国家,山水相依,手足相连,在几千年交往中,中韩的交流促进了东亚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中韩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的不断扩大,民间往来逐年增多,连续举办了八届的中韩(青少年)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受到了两国政府、政治家、机构及参与者的欢迎与好评,已成为中韩两国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韩两国青少年的友好交往,国际友人研究会、韩国世界文化发展中心、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研究中心、中国民族器乐学会、中韩国际青少年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委员会将在2011年8月组团出访韩国,进行 “中韩友好大使杯”交流活动暨艺术中国——走进首尔。“中韩友好大使杯”交流活动暨艺术中国——走进首尔的宗旨是:共同展示与交流才艺,促进中韩之间友谊的发展。主要活动有:书画交流、摄影创作交流、才艺展示交流等。活动安排了丰富多彩的内容,是中韩友好往来的一种新形式。
一、主办单位: 中国国际友人研究会
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研究中心
中国青少年书画协会
大韩民国国会书道院
韩国世界文化发展中心
世界华人民族文化促进会
二、承办单位:北京归根苑国际文化发展中心
三、媒体支持:
中央电视台 国家美术网 中外文化交流杂志 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协会网 中国艺术大赛网 乌鸦网 中国特色教育网
四、组织机构:
(一)中国组委会成员
艺术总监:冯光钰 中国音乐家协会民族器乐学会会长、民族音乐学家
顾 问:贾作光 现任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荣誉委员、中国舞蹈家协会名誉主席、中国国际标准舞总会会长、北京舞蹈家协会名誉主席
陈爱莲 著名舞蹈表演艺术家、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
马玉涛 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友歌舞团艺术指导。北京军区战友歌舞团国家一级演员,军衔:中将。
殷之光 我国著名朗诵艺术家,现任北京朗诵艺术团团长,国家一级演员,北京市政治协商会议第六、七、八、九届委员。
毕可炜 中国音乐家协会民族器乐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单秀荣 著名女高音歌唱家
李光羲 著名男高音歌剧演员
舒 云 中国音乐家协会民族器乐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中央电视台戏曲音乐部编导
杨 青 中国音乐家协会民族器乐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古琴专业委员会(中国琴会)秘书长、民乐艺术收藏委员会副主任、乐器改革制作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琵琶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古琴学会执行秘书长、著名音乐教育家、古琴演奏家
刘正辉 中国音乐家协会民族器乐学会副会长、文化部乐器改革鉴定小组成员、京胡演奏家、制作师
陈自明 原中央音乐学院党委书记、教授、世界民族乐器学会会长
路顺阳 著名月琴演奏家、中央民族乐团独奏演员
组 委 会 主 任:赖祖金 文化部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
组委会副 主 任:张 欣 北京归根苑国际文化发展中心主任
秘 书 长:郭迎军 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研究中心秘书长
(二)中国组委会办公室
负责审定中国组委会组成名单;审定活动总体方案;审定承办单位及各分赛区组委会资格;审定活动协办单位资格;审定各分赛区半决赛;决赛和监督大赛的组织程序;协调各分赛区组委会的关系;协调解决活动组织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全国总决选地点:
韩国首尔
六、比赛时间安排:
全国各选区比赛时间:2011年2月-2011年6月15日
总决选名单上报全国最后截止时间:2011年7月15日
全国总决选时间:韩国首尔2011年8月14——20日(拟定)
七、参赛范围及要求:
全国各地区的公民及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八、活动项目及分组:
(一)比赛项目
1、声乐类:
通俗唱法、民族唱法、美声唱法及演唱组合。少年组以下不分唱法, 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伴奏带、服装自备。评分标准为100分,演唱占90分,服装、化妆各占5分。 3人以上为集体节目。
2、器乐类:
(1)民乐:古筝设单项奖,其余项目按弦乐、吹奏乐、打击乐、弹拨乐、乐队组合分类。
(2)西洋乐:钢琴、小提琴、萨克斯、架子鼓设单项奖。其余按键盘、弦乐、管乐、打击乐、乐队组合分类。乐器由选手自备(架子鼓、钢琴、古筝2台由组委会提供)评分标准为100分,演奏占90分,服装、化妆各占5分。 3人以上为集体节目。
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
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当代舞、芭蕾舞、拉丁舞、舞蹈组合、体育舞蹈。舞蹈内容不限,选手自备服装及伴奏带,满分100分, 其中舞蹈90分,服饰5分,形象5分。
4、书画、摄影类:
(1)书法、绘画
书法分为软笔法、硬笔书法。绘画分为国画、西洋画、儿童画。 其中,国画、书法的纸张不得小于四尺对开(110×32厘米);水彩、水粉、儿童画的纸张为55×39厘米)。
进入总决选选手需带上当地获奖作品(装裱好), 同时自备笔、墨、纸、砚及毡子做现场书面比赛。满分100分
(2)摄影
内容反映祖国面貌和大好河山、家乡,人物。照片尺寸为8-10寸。(反转片不收)
5、语言类:
英语口语、小品、朗诵、相声、曲艺,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分标准100分。
6、模特:
(1)男子组参赛选手自备服装:泳装、正装、便装。 个人节目不超过3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5分钟。
(2)女子组参赛选手自备服装:泳装、正装、便装、礼服。 个人节目不超过3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5分钟。
(3)少年组以下不分组,个人节目不超过3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5分钟。
7、戏曲:
戏曲分为京剧、地方戏两种。 自备服装、伴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100分
8、武术、跆拳道:
表演时间不超过3分钟(集体节目不限时间),服装、器械选手自带。满分100分,表演90分,服装10分。
(二)组别设置
学 前 组:
少儿A组:(小学1——3年级)
少儿B组:(小学4——6年级)
少年A组:(中学)
少年B组:(高中)
青 年 组:(大学)
(三)本次决选成年组设专业组、业余组。
九、评审工作:
(一)评委
分赛区评委由分赛区组委会聘请,各项目评委人数在3人以上,评委必须具备二级以上或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全国总决赛评委由全国组委会聘请,各项目评委人数在5人以上,评委必须具备高级专业职称资格。
为了确保活动的评选工作公平、公正,由全国组委会邀请有关人士组成督查组,对评委的打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审查。督查组如发现问题,有权要求评委进行现场解答,并要求组委会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处理。
(二)评选办法
比赛均采取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并签名的评选方法。评分表一旦交出,评委即无权改动。按照评委评分表计算的平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比赛评分采取百分制,选手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选手得分高低排列,确定名次。
十、运做方式:
1、通过媒体做广泛的宣传,在中国文化报、中国艺术报、中国书画报、美术报、中国青少年书法报等专业报刊做宣传。国家美术网、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协会网、中国中外文化网、新浪网、文学网、乌鸦网、中国特色教育网等网络媒体相互配合;
2、通过各地区的文化宫、群艺馆、文化馆、各种培训机构组织青少年进行培训、展示、交流,达到普及发展艺术知识,提高综合素质的目的。也可以各省、市地区以初选、复选的选拔模式开展。历届全国艺术类比赛中获金、银、铜奖的选手或集体节目,地区组委会可直接推选入围全国展示交流大会。
3、本次活动亮点:
国际交流:发现培养有潜质艺术人才与艺术新星,组成中华青少年艺术团,参与中外文化艺术交流,进行外交礼节培训,开阔青少年视野。
十一、全国奖项设立:
(一)选手个人奖项
1、金奖各类别,15% 获奖选手将获得由全国组委会颁发的奖牌、证书;
2、银奖各类别、25% 获奖选手将获得由全国组委会颁发的奖牌、证书;
3、铜奖各类别、35% 获奖选手将获得由全国组委会颁发的奖牌、证书;
4、优秀奖若干
每名选手均获中韩友好大使杯奖;
(二)教师奖项
1、指导教师为“中韩友好大使杯”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奖教师将获得由全国组委会颁发的证书;
2、赛区为“中韩友好大使杯”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将获得由全国组委会颁发的奖牌。
十二、获奖选手权力:
凡参加艺术中国青少年国际展示交流活动的优秀选手,均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成绩优异的获奖选手,除了获得证书外,还将享受以下待遇:
(1) 主办单位有关领导、知名艺术家与获奖选手合影留念,各分赛区优秀组织单位及最佳优秀指导教师将单独与有关领导、知名艺术家合影留念。
(2) 组委会推荐由世界华人民族文化研究会、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协会及中影视集团联合拍摄的百集儿童电视剧《校园童趣》的拍摄工作。
(3) 签约中华青少年艺术团成为正式团员,艺术团培训部将对其进行正规系统的专业培训,优先为签约艺员提供展示舞台。
(4) 由组委会负责推荐到世界或中国、港、澳地区高等艺术院校学习或推荐到有关艺术团体及电影、电视剧组工作。
(5) 部分优秀选手将参加由主办单位组织,由接待国家的华侨、华人、华商负责接待在国外的吃、住、行的《同一片蓝天》主题系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已确定的国家地区:马来西亚、法国、英国、德国、意大利、奥地利、荷兰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十三、报名办法:
1、参评选手需认真填写报名表及由全国总组委会制定的协议书,凡不签定协议的选手,一律谢绝参加全国总评审。
2、凡在全国性各类艺术大赛或艺术选拔活动中获得全国特别金奖、金奖和前三名的选手,可免于参加省内评选,直接推荐参加全国总评选活动。
3、在各省、市有较大影响力的艺术学校、培训中心、青少年宫等,可以按活动要求独立选拔,组队参赛。
4、报名时携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并详细填写报名表。全国总评审的选手需交三张不同的艺术照和生活照,所交照片不予退还,供组委会存档、备案、推荐。
十四、注意事项:
1、 参加活动人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护照”,全国组委会统一办理签证
2、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以上相关日程如有变动,以全国组委会变更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城市广场1号楼7A
联 系 人: 郭老师
联系电/传:010-65569422 13811410843
QQ:954507577
邮箱:qyj7125@sina.com
网址:http://www.zgtsjyw.com
艺术中国青少年国际展示交流活动
组织委员会
2011年2月
附件一、赴韩日期及行程
行 程 表(2011年8月14——20日暂定)
日期 |
城市 |
交通 |
行程 |
食宿 |
第一天
7日 |
天津客运港
(塘沽) |
天仁号客轮 |
午餐、晚餐
船上活动并进行外交礼节培训 |
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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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8日 |
仁川/首尔 |
轮船/巴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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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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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9日 |
首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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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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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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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10日 |
首尔 |
巴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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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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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天 |
首尔/仁川 |
巴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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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仁川 |
第六天 |
首尔/仁川 |
轮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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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上 |
第七天 |
天津塘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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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塘沽 |
附件二、报名须知:
1〉护照(半年有效期,户口所在地自行办理护照);
2〉身份证复印件(两面),
3〉2寸照片2张;(彩色);
4〉在职人员提供在职证明原件(单位抬头信纸);
5〉退休人员需要退休证复印件(第一、二页);
6〉学生需要在校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
7〉如果护照签发地和工作单位所在省份不一致,请提供暂住证原件;
8〉未成年人必须有直系亲属随行,并提供出生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以证明其关系;
其他要求: 1、填写报名表; 2、办理出境游护照,统一签证; 3、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6月30日;
以上内容如有调整组委会将及时通知给各地区负责人,详情请咨询活动组委会
活动组委会指定帐户[一]、
用户名:北京归根苑国际文化发展中心;
开户行:北京银行白云支行
帐号:01090507200120108102348
活动组委会指定帐户[二]、
用户名:陈晶
开户行:工商银行
帐号:9558 8802 0000 2740 602
组委会咨询电话:010——
联系人:
在职证明格式:(请用有公司名称和地址的抬头纸打印)
在 职 证 明
兹证明我单位 先生/女士,(于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由 年 月 日至今在我单位工作,任职为 。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
公司电话:
公司法人:
公司名称: 公章
日期
公司地址:
2011年艺术中国代表赴韩访问交流
选手报名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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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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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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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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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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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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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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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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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体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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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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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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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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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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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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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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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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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学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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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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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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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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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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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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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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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韩交流
项目 |
参赛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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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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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关系 |
政治面貌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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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励记录与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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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署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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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艺术中国代表赴韩访问交流
陪同人员签证个人资料表 (以正楷字体填写以下表格)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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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 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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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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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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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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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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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 )独身 ( )已婚 ( )离婚 ( )丧偶 ( )分居 |
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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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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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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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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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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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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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本单位开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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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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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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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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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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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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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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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 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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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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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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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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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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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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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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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姓名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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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地 址 |
|
子女姓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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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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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
出生年月 |
|
地 址 |
|
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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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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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注 明 , 境 外 期 间 要 求 与 哪 位 同 住: |
是否申请过赴欧洲国家的旅游、探亲或商务考察? 是 否 |
是否曾被拒签? 是 次数 最后一次拒签时间 否 |
列出在过去十年内你曾经进入的所有国家(包括每次访问的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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