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新人青少年才艺国际展示活动组织委员会 全国组委会发【2009】030号
关于第三届艺术新人青少年才艺国际展示活动 的通知(二)
目前各地组委会正在有序地进行第三届艺术新人青少年才艺国际展示活动地区复赛和选拔进京选手阶段,为了更好地保证在京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选区按通知执行:
一、 为了进京人员的安全保障,组委会为每位己报名进京参赛人员保险,请各组委会务必在上报进京人员的同时,将入京人员身份证号或出生日期填写清楚,因没有及时上报,造成不能投保而出现意外,全国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进京选手须随身携带学生证,没有学生证明者须在学校开具在学证明,标明出生日期,或户口本复印件,以备查询。 三、 7岁以下的陪同家长可以同床,超龄者须单独订床位。成人一律随身携带身份证,以便办理入住手续。 四、 凡是需要购买回程票的须提前10天向组委会预定, 请注明回程日期、时间、目的地以及乘坐的交通工具、 购买数量,须根据订票处的规定缴纳订票费,并和 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31号华澳中心2号楼26B 电话:010——51901559 艺术新人青少年才艺国际展示活动组织委员会
票款一同打入指定帐号,否则将无法代办回程票。 五、 凡是在宾馆就餐的须提前两天订餐,或由各地区组委会提前统一收取,用餐标准为70元/人/天(早餐10元/人/餐,午餐30元/人/餐,晚餐30元/人/餐),7号宾馆提供中餐、晚餐,8号提供早餐、中餐、晚餐、9号提供早餐、中餐、晚餐,10号早餐(用餐人数需提前48小时上报,购买餐券均不能退换)。 六、 各地区组委会请于2009年7月25日前将进京人员参赛表和应交款交到全国组委会(工商银行卡号:9558880200002740602、卡主:陈晶),组委会将按交款先后安排住宿。 特此通知
艺术新人青少年才艺国际展示活动组织委员会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
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31号华澳中心2号楼26B 电话:010——5190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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